上海夫妻分居落户政策是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中的一种,并不是投靠落户!上海市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1、申请主体: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或调入一方向接收单位提出申请,在沪方无工作单位的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申请
2、受理条件:夫妻双方须有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以及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认可的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
2)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
3)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4)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注意:夫妻双方中有其中一方满足任一条件即可申请上海夫妻分居落户
满足夫妻二人两地分居满5年
1、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3年(以取得本市户籍起算)的人员
3、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
1、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
2、在沪有接收单位
4、符合本市现行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对一规划顾问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