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相关问题答疑!看完对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更加清晰!
解答:不可以,个人履历、社保、个税必须一致
解答:申办人才引进时,可以随迁配偶。随迁配偶因个人情况各不相同,需视情而定,一般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休证》
解答:离退休 5 年以上的员工可以办理
解答:不可以,怀孕期申请会影响未出生子女将来的户籍申报,需待孩子出生后才可以申请
解答:不可以,申请材料递交后(指送入人才中心)至户口迁入期间主调人及随调配偶的任何信息不可发生变动,如在材料递交后出现主调人或配偶怀孕、配偶单位信息变更等任何与提交材料有变化的情况,务必立即告知 HR。
解答:可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子女随迁,子女的户籍必须随父或者随母,若配偶不随调,则子女户籍必须与主调人一致。
解答:农业户籍(农村户口)是不能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任何材料中都不得有农业户口字样(若配偶随调配偶的材料也不得有农业户口字样)。请慎重对待户口性质变更,事关个人利益,考虑清楚是否为了办理上海户籍而放弃农业户口身份。
解答: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目前没有影响。
解答:确认出错方,由出错方出具情况说明并盖章(如毕业证书上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确认身份证为正确信息时,由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解答:写情况说明,哪年哪月因何原因出现低税、0 税情况,单位人事部盖章,本人或配偶签名确认。
解答:由上海外服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是没有问题的,需上海外服出具写有用工方式及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情况说明,以及最好能提供相关派遣协议等。
解答:以下这些情况都不能以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1、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取得相应的学位不可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外)
2、所学专业含“管理”或所学专业为语言类、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非理工科类专业不可办理 (博士除外)
3、现签订的合同为外服、劳务派遣等性质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4、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未缴、漏缴、少缴;缴纳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均不符合办条件 (包括配偶方)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6、目前为农业户籍的
一对一规划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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