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沪浙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上海与浙江的户籍居民在沪浙两地之间迁移户口,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浙江户籍居名落户上海流程再一次简化!
注意:沪浙“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这项便民措施适用于沪浙两地户籍居民的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三类户口迁移事项。
1、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指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 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等
注意:落户在家庭户的,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指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等
提醒:投靠类尽管对本人学历等条件未必有规定,但必须是有一方是上海户籍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沪浙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2、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3、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4、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上海浙江两地户籍迁移约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迁入、迁出信息进行网上互认比对。对核验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将通知其来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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